日期:[2019年05月07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4]
工行大同向阳街支行一客户向本报反映:

在银行大厅被人“忽悠”上保险

  晨报讯近日,大同市民张丽(化名)向生活晨报反映,她去年在中国工商银行大同向阳街支行买的理财产品竟然变成了保险产品。她到该行协商解决此事,发现当初帮她操作购买“理财产品”的工作人员竟然“消失”了。
    据了解,2018年7月26日,张女士前往工行大同向阳街支行购买理财产品。在该行大厅,一名工作人员称有一款理财产品利率高,而且是复利,不过要存5年。在高利率的吸引和工作人员的说服下,张女士就购买了19万元的“理财产品”。
    2019年1月,张女士的朋友买理财产品时误买了保险产品,其经历和她的情况类似。张女士担心自己买的也是保险产品,于是春节后到银行核实发现,她当初买的果然是保险产品。
    张女士说,当初她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是在电子柜机上完成操作的,整个过程都是工作人员代办的,她连名字都没签。事后,电子合同也没发到她的邮箱里,后来她在电子柜机上核对发现,合同上所留的邮箱不是她的。
    今年以来,张女士多次到工行大同向阳街支行反映情况,不仅没有见到帮她操作购买“理财产品”的那名工作人员,而且该行领导也不知道那名工作人员是谁。张女士怀疑该工作人员是保险公司的。
    张女士表示,她一直非常信任工行,想不到这份信任被人利用,导致她购买了保险产品。而且,她不是觉得保险产品不好,只是银行刻意隐瞒,让她购买了并不准备购买的金融产品,让她有一种受骗的感觉。
    就此事,记者向中国工商银行大同分行办公室求证。办公室杨主任和工行大同向阳街支行张行长表示,他们不清楚是哪位工作人员帮张女士操作购买的保险产品,对于不是本人签名和没有收到合同的事也不清楚。
    之后,张行长又向记者表示,张女士购买保险产品一事,经他们核实是客户自己操作的,而保险合同是不需要客户签字的。那名帮张女士操作的工作人员是保险公司的,当时该工作人员只是碰巧在给向阳街支行员工做培训,遇上当事人就介绍了产品。不过,由于监控视频只保留3个月,他们目前也没有相关证据。
    记者了解到,2010年,原银监会、原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可开展代理保险业务,但明确要求“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混淆销售”“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
    对于此事,本报将持续关注。 晨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