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4月24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3]
太原市开展文明交通综合治理集中行动

严重交通违法将纳入个人征信记录

  5月底前完成293条小街巷治理任务,81个路口重点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五大商圈停车位实施差别化收费……4月23日,太原市政府在太原市公安局召开“冲刺一百天决胜二青会”文明交通综合治理集中行动推进会。
  小街巷治理实行路长负责制
    各街巷实行路长负责制,按照“一路一策一长”的要求,由街乡指定专人担任路长,开展小街巷交通综合治理,形成全覆盖的常态化巡查机制,每日至少对小街巷开展两次巡查。确保在5月底前完成第二批293条小街巷治理任务,年底前全部完成治理,达到“长效机制建立、日常运转高效、交通标志齐全、交通标线清晰、通行秩序良好、路面干净整洁”的治理目标。
    以迎泽区、万柏林区为试点,各确定25条小街巷,高标准、快节奏、严要求打造50条市级示范街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任务。
    加大对占道经营、遮挡交通设施、停车设施挪用、私自圈占道路资源等行为的综合执法力度,重点治理洗车行、饭店倾倒垃圾污水,乱堆乱建,摆摊设点等问题,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建立交通违法联合惩戒机制
    太原市委政法委牵头,太原市文明办、太原市公安局配合,研究制定对多次违反交通规则行为人的惩戒机制。
    太原市公安局加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以确定的81个路口为重点,严厉查处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载人、逆行、不按道行驶、斑马线骑行、乱停乱放,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不走过街设施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机动车随意变道、车窗抛物、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不文明行为,并将交通违法基础数据推送太原市文明办等相关单位。
    太原市发改委进一步完善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强与交管部门的信息对接,将推送的交通违法基础数据输入平台。
    太原市文明办抓好联合惩戒机制结果运用,针对不同群体的违法行为,将交通违法数据分门别类,向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县)街乡、社区分解推送,即时在“信用太原”等网站依法依规公开,并将严重交通违法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同时,将单位职工交通违法记录作为全市文明单位评选的重要内容,开展综合考量。
    各县(市)、区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交通违法信息数据,由社区或驻地单位通过有效方式,加强对违法行为人的曝光和教育管理;基层党组织要对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
  优化滨河东西路通行条件
    太原市公安局负责对滨河东西路全线设置机非隔离护栏进行深入调研评估,明确非机动车通行空间,尽量减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相互干扰,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实现各行其道、有序通行、安全畅通。
    太原市住建局、太原市城乡管理局负责对滨河东西路两侧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进行摸底,对单位、小区出入口直接朝向滨河东西路的,尽可能调整出入口方向、合理规划设置。对非机动车通行空间不连续的进行降坡处理。
  合理规划配建停车场(位)
    太原市住建局将城市停车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从源头上解决停车位少的问题。研究制定政策,适当利用现有城市空间改造、新建停车场,支持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建设移动车库,鼓励社会资本建设经营性停车设施。
    太原市发改委、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新建小区配建车位价格的监管,充分发挥好闲置车位作用,采取租用或计时收费的办法,向居民开放使用。加快推进市级智能化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市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的原则,在停车供求矛盾较大的一类地区市级以上三甲公立医院,以及柳巷、万达、亲贤、长风、万象城等五大繁华商圈,实施差别化收费政策,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
    各县(市)、区积极协调驻地单位和居民小区开放停车场,推广错时换位停车,实现内部停车资源开放共享。合理规划道路通行方式,挖掘背街小巷、路边停车资源,在有条件的道路上增设和完善临时停车位,落实夜间停放、日间驶离等措施。各级“文交办”要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单位停车场不对社会开放、居民小区停车场租用费虚高的,加大曝光力度。
    太原市公安局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合理规划主干路、支路道路通行方式和机动车停放地点,并指导各城区科学施划小街巷机动车泊位,引导市民依法停车。依托“四警”联勤机制,加大警力投放,强化社会面管控,对占用主次干道违法停车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影响通行的违法停放车辆坚决予以拖移。同时,推动街办、社区全面参与,实行网格化管理,打造一批精品路口和片区,综合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
  严格管理电动自行车
    太原市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电动自行车采取分类分阶段管理措施。从5月1日起至8月31日,对技术标准严重超标的“超级路霸”“黑金刚”“陆地巡洋舰”等类型的电动自行车,按照“机动车无牌无证”违法行为严格查扣;从9月1日起,对其他不按规定挂牌的电动自行车严查、严管、严处。
    强化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斑马线骑行、不各行其道等违法行为的管理、处罚。
    落实增加站点、延时服务、节假日照常工作、“六进”上门服务、加强人员培训、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等“六项措施”,确保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管理,对照工信部公布的销售目录清单,严把电动自行车入市关,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根据情节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晨报记者许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