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4月12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2]

我省通报废气废水超标排名后十位单位

  晨报讯 (记者梁耀华)日前,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对2019年1、2月严重超标且排名后十位的废气、废水重点排污单位进行通报。
    根据《关于建立重点排污单位超标名单及监管制度的通知》要求,从2019年起,建立全省重点排污单位超标名单及监管制度,每月向社会公布上月严重超标且排名后十位的废气、废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由生态环境执法局牵头对重点排污单位超标行政处罚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对严重超标排污后十家单位将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法》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同时,按照《环境保护法》相关配套办法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规定,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司法移送等行政强制手段,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行为。
    根据通报,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运城市)等10家单位1月废气排名后十位,孝义市泰兴铝镁有限公司(吕梁市)等10家单位2月废气排名后十位;朔州市污水处理厂(朔州市)等10家单位1月废水排名后十位,中阳县玉洁城市污水处理厂(吕梁市)等10家单位2月废水排名后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