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4月02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9]
大同中院举行全市法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专项培训

准确把握适用原则推动刑事审判创新发展

  晨报讯3月27日,大同中院举行全市法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专项培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永生,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毅,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润玺及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侯学辉出席。
    会上,刑一庭李前进就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解读,就先进试点法院的实施情况及做法进行了介绍,并对《大同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刘润玺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速裁程序在全国试点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修改后的刑诉法将行之有效的试点经验上升为法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两级法院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狠抓落实,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速裁程序准确有效实施。要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原则,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坚持证据裁判,强化监督制约,有效繁简分离,确保案件质效,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院有关部门人员、区县法院刑事审判人员、市检察院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了专项培训。
  (大同中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