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4月02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7]
稷山法院

微信助力调解高效结案获赞

  晨报讯(通讯员 李晓娟)近日,稷山法院调解工作室通过手机微信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王某和被告郭某均在外地打工,回来一趟不容易,法官便用微信来替代面对面调解,最终原告撤诉,二人破镜重圆。
    原告王某起诉被告郭某,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两个孩子归原告抚养,由被告承担48000元抚养费。预立案后,原告外出打工,被告也在外地,为了更便捷、迅速地解决民事纠纷,化解双方矛盾,经征求原、被告双方同意,调解员主动添加双方微信,一再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后,通过微信聊天做双方思想工作,指出双方矛盾焦点是由于缺乏沟通与交流。经过调解,原告了解到被告春节未归家的原因其实是想为家庭带来更多的收入、为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后,为自己一时冲动起诉被告至法院而自责不已,主动提出撤诉申请。被告也为自己未与妻子充分交流沟通感到后悔,表示今后会尽到一个父亲和丈夫的义务,更好地关心爱护妻儿。
    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调解工作室立刻将案件转至立案室进行了立案登记。法官随即制作了民事裁定书,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发送给了双方当事人。
    原、被告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并对这次高效率的信息化调解案件十分认同。他们表示,法院既帮他们解决了纠纷,又节省了大量时间,省去了来回奔波的费用,真正做到了为人民办实事。
    稷山法院创新便民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借力信息化打造智慧法庭,推行微信调解工作,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办案效率,切实方便了群众诉讼。法院相关人员表示,要积极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审理案件,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