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3月29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1]
综改区出台《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18个方面打击违法违规招投标活动

  晨报讯 (记者 李倩芸)3月25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出台《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综改区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规范监督管理,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切实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据悉,全区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都将纳入本次整治范围,对综改区成立以来实施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从项目实施、管理等方面监督检查。主要查处和纠正18种违法违规行为。
    18种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规避招标;先确定中标单位再进行招标的虚假招标;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未落实进行招标;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设定非法程序排斥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签订阴阳合同,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不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不客观公正履行职责;未按规定留存和损毁招标投标资料;电子交易平台未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对接和运营;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未实时在指定媒介公开;监督部门、交易服务机构干预招标人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交易平台;监督部门、交易服务机构代收投标保证金、强制担保;监督部门、交易服务机构非法设定管理程序或者将审查、备案、监管要求作为前置条件干涉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交易服务机构违规收取招标投标资料,参与评标、定标等活动;监督部门监管失察和未畅通投诉渠道,不依法受理投诉;未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纳入平台统一交易的行为。
    本次整治行动将坚持打击非法,保护合法;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坚持依法依规,改进监管;坚持注重实效,创新方法。旨在找出影响和制约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各方面的问题,集中查处一批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应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而未纳入的行为,整顿政策规定不落实、信息公开透明度低等重点问题;从而建立流程科学高效、活动规范有序、信息公开共享、电子化全面实施的招标投标规则体系,健全行政监督部门和管理机构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