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3月25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2]

太原市出台政策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晨报讯 (记者田勇)3月22日,太原市发布《太原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本次人才引进对象为32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应届博士研究生和28周岁以下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且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实施办法》规定,符合《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放宽人才户口迁入政策的通知》中相关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均可享受3000—5000元的生活补贴、10万—20万元的购房补贴、1200元的租房补贴、3万元的学费补贴、5万—20万元的科研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