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3月22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0]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区市场主体报送2018年度报告的通告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现就全区市场主体报送2018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在2018年12月31日前在综改示范区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向登记机关报送2018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向登记机关提交2018年度报告。
    年报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所有市场主体自行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山西)(http://sx.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
    逾期未报送年度报告,将被列入异常名录。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