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3月15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3]
太原市全面实行生态安葬奖补制度

选择生态安葬可获2000元补助

  晨报讯 (记者 贾振铎)3月14日,生活晨报记者从太原市民政局获悉,太原市全面实行生态安葬奖补制度,选择生态安葬可以获得2000元补助。
    据了解,凡太原市户籍人员逝世火化后,在本市范围经营性公墓内选择生态安葬,即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不留灰、不立碑可循环使用的节地生态安葬的逝者,生态安葬奖补资金按照每具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实行生态安葬的逝者,经办人向骨灰安葬的经营性公墓提出申请,填写《太原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后,即可实施生态安葬。经办人应为逝者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法定有权处置或经授权处置逝者骨灰的人员。实施生态安葬后,经办人需向太原市殡葬管理中心提供以下材料:《火化证》或《骨灰寄存证》;逝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服务单位发放的《生态安葬证》;《太原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申请表》;直系亲属承诺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银行账户。上述材料由太原市殡葬管理中心负责核验,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奖补资金;不符合条件的,不享受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在2019年3月13日(含当日)之后实行生态安葬的相关逝者家属可领取补助,在此之前的不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