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3月07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7]
省文旅厅发布提示:

旅游消费维权勿过度须合理合法

  3月6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结合近年来的旅游投诉情况及旅游消费新特点、新问题,发布了“3·15”旅游消费提示,希望广大旅游消费者走出消费误区,顺畅安心出游。
    提示称,旅游消费务必选择正规、信誉好、特别是证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齐全的旅行社,签好书面旅游合同,注重旅游产品的质量,不要轻信虚假宣传,避免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增加维权难度。
    目前,中国居民虽然在收入方面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对旅游消费仍持“花小钱、办大事”的消费观念,没有出行成本、出行品质及旅游产品体现的价值等正确的旅游消费观念。消费者要学会看清低价掩盖下的泥沼,不要再跟着价格去旅游,要拿出购买奢侈品的价值观看待旅游。
    在人生地不熟的陌生地域出游,旅游者常常会失去对一些事物正常的认识、判断,很容易跟随众人一起卷入了购物的狂潮。一要理性消费、谨慎选购不要参加购物团。二要制定理性的购物计划,不能被他人“洗脑”。三要选择辨识那些向当地民众开放的、知名品牌的商家,买放心的商品。
    旅游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不如人意的地方,产生纠纷时应通过正常渠道维权,须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切不可通过过激行为过度维权。
    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如遇维权问题,可及时拨打0351-7731999或12301进行投诉和咨询。 据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