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2月28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8]

坚决遏制“小火亡人”总队出台七项措施

  晨报讯(记者 张彦)近日,为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多发势头,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出台了《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七项措施》。
    开展楼道、消防车通道清理专项行动。楼梯间是居民发生紧急情况逃生的重要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凡在楼梯间、管道井存放杂物的,必须立即清理;楼道内存放电动车甚至给电动车充电的,必须立即制止并清理。在消防车通道上违章建设的,必须限期拆除。
    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要按照公安部等6部门相关要求,在老年公寓、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福利院等特殊场所,老旧居民住宅,员工宿舍、出租屋、农家乐、小旅馆、地下居住空间等场所的每个房间,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推广应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老年公寓、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福利院、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具有娱乐、健身功能的音乐茶座、健身场所和小旅馆、小饭店、小网吧、小商店以及员工宿舍,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橡胶、塑料等可燃物的仓库等,凡设有自来水管道,流量与压力满足最低要求时,都要积极推广安装简易灭火系统。
    大力推进电气线路专项整治。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电气线路专项整治,对老旧小区电气线路进行统一改造。督促指导人员密集场所和村居民社区按要求敷设电气线路并定期检查和检测;督促火灾高危单位按规定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深入开展电动车集中管理整治工作。在居民社区大力推行电动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措施,严禁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疏散走道、地下室及居室内。要在室外安全区域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停车棚,不得靠近楼梯口和门窗;安装集中充电装置,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并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避免过充引发电动车起火。
    力推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督促社区、重点单位按要求建设微型消防站,按照“一站三队”(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和灭火救援先遣队)要求,积极履行定时防火巡查、常态消防宣传、应急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制度,县域内辖区微型站统一纳入24小时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强化消防宣传措施。指导每个单位、村庄、社区利用公开栏、楼宇视频、LED显示屏等设置消防宣传窗口,通过张贴资料、播放短片和有线电视开机画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常识。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上大力宣传。各消防支队、大队要组建由消防文员、志愿者组成的“宣讲团”,作为常设机构专门负责消防培训和指导开展实地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