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2月15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

广州一名父亲挪用儿子压岁钱被起诉

“压岁钱归谁”碰到新难题
  不少孩子的压岁钱都是由父母帮忙存着,可存着存着就不见了,因为不少是被父母挪作他用了。广州市白云区法院2月14日通报称,广州一名小朋友的3000元压岁钱由于被父亲挪用了,为此起诉父亲要求讨回,法院审理后要求其父亲返还。
    早在几年前,小苏(化名)的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小苏随父亲苏某生活。2014年2月至2015年3月期间,苏某分三次将小苏的3000元压岁钱存入银行。2015年12月,小苏搬至母亲黄某处生活至今,且于同月申请变更小苏的抚养权,2016年4月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判决变更小苏由母亲黄某抚养。
    但在2016年3月,苏某未经小苏同意,擅自将小苏存入银行的压岁钱及利息3045元取出。
    小苏起诉认为,父亲苏某私自提取其压岁钱拒不返还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故起诉到法院请求返还存款本金及利息。
    被告苏某表示,原告(即小苏)的压岁钱是其作为原告监护人存入银行的,是在被告的亲友圈子当中产生,与原告母亲并无关系,且其曾与原告约定,待原告成年后返还存款本金及利息。原告母亲利用原告不懂分辨是非黑白,试图教唆原告索回压岁钱。
    法院认为,原告小苏名下的银行存款虽是被告苏某为其存入,但小苏对该存款仍享有所有权,苏某无权擅自处分小苏名下的存款。苏某将小苏名下的存款取出,侵犯了小苏的权利,小苏主张苏某返还存款及利息的请求合理合法,法院予以支持。据此,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判决被告苏某返还小苏本金及利息共计3045元。
    法官表示,在法律上,压岁钱是孩子依法获得的“赠与”,属于孩子的财产。据《羊城晚报》
  
  ■延伸阅读
  “压岁钱归谁”碰到新难题
  孩子用压岁钱打赏主播家长还能要回来吗?
    每年春节,“压岁钱”归谁,在有十几岁孩子的家庭中,几乎是一个固定的家庭争议焦点。对家长们来说,想将老一辈给的红包现金“收归公有”并非难事,但中青年一代动辄给晚辈发个微信红包、扫码转账,再想让临近青春期或者正处叛逆期的孩子交出来,就不那么容易了。
    若是能有计划地使用倒也罢了,可越来越多的孩子一掷千金“打赏平台主播”“充值网络游戏”的新闻爆出,让家长不得不增加了一份忧虑:如果是孩子偷了家里的钱干这些事,好歹还能跟直播平台、游戏公司掰扯一番,争取能够获得退款,至少是大部分退款。但孩子若是用“自己的”钱,还有没有办法能够把钱要回来呢?
    记者调查
  “帮你收着压岁钱”早糊弄不了孩子了
    其实,真让家长发愁压岁钱怎么用的,并非那些没有多大反抗能力和自主意识的小学二三年级以下的儿童,唯有那些十几岁的少年着实令家长们头疼。
    北京市民姜女士11岁的儿子小金同学正上小学五年级,从一年之前就希望能买个手机,注册一个微信账号,加入本班的班群,却始终不能如愿。大年初二,在收到姥姥姥爷合送的2000元、姨妈送的1000元压岁钱,再加上之前一天奶奶放在枕头下的红包之后,自认为凑够了买手机的钱,正在欢欣鼓舞,却不料刚回到家,这些钱就被亲妈连钱带包全部“收缴”,理由还是早几年就听腻了的:“先帮你收着,给你存起来,就存在你的账户里。”
    姜女士说,从孩子上一年级起,家人就用他的名字在银行开了账户,事实上这几年的压岁钱全都存在里面,家长真的没动过。不过这个说辞早就让孩子受够了:钱虽然在小金同学的名下,可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都在爹妈手里,所谓“自己的钱”,却没有支配权,心里多少有点不那么清爽。
    比小金高一个年级的小董同学已经有了手机,他的父亲董先生更是闹心:孩子已面临小升初的关口,在兴趣班都停上,专心要走学霸路线的时候,孩子突然爱上了手机游戏,动辄还要在游戏中充值。春节时,老家的亲戚从家族群里加了孩子的微信,把压岁钱转账过来。董先生用同样的方式还了礼,接着就想让孩子将收到的钱上交,但是根本做不到。“如果他会花钱也就罢了,比如下次英语班续费,直接让他交,我也没意见,怕就怕过不了几天,全给手游公司了。”董先生的猪年春节,过得不是那么愉快。
    警察说话
  孩子压岁钱打赏主播家长可能要不回来
    北京市通州公安分局牛堡屯派出所曾处理过一起孩子在手游中充值引发的纠纷。陈女士13岁的儿子用她微信绑定的银行卡给手游账号充值,分10多次,前后充了1万多元,陈女士取款时发现没钱了,于是报案。民警调查后判断是孩子偷偷转账,陈女士一口否认:“孩子才13岁,怎么可能会干出这种事情?”孩子被丈夫带到了派出所,在民警的询问下,立即承认“买游戏装备了”。
    考虑到孩子年龄、事件性质,这个事情够不上立案标准,但民警还是帮助他们联系了游戏公司客服,协商退款事宜,对方回复“可以退款”,但需要事主提供一系列的材料,来证明玩家为未成年人。
    记者从几个公安分局了解到,孩子从爸妈账户上转账到自己手机上,打赏主播、充值游戏的情况确实发生过,但警方通常不会为此立案。
    一位一线民警告诉记者,孩子的年龄和他有权支出的消费额度确实存在关联,但是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钱款的数额不是特别巨大,而且若是孩子本人的压岁钱,就算直播平台、游戏公司拒不还钱,闹上法庭,家长也未见得能够要回来。
    律师分析
  父母作为监护人有权“代为保管”压岁钱
    那么,如果孩子真的把几千乃至上万元压岁钱一股脑打赏给了主播们,或者换成了游戏里的虚拟装备,家长们就彻底没办法吗?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认为,压岁钱在民法上属于“赠与”。一旦给付孩子,孩子接受后,“赠与”即行成立。“压岁钱是孩子的,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从民法上,有权代为保管孩子的压岁钱。所以,家长们说‘先给你存着’,法律上也算师出有名。”
    依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8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如果这个行为是让未成年人纯粹获益,或者是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可以独立实施。
    不过话虽如此,现在的经济环境、网络环境确实也发生变化:如果一个孩子拿着几千元去买电视,显然并不合适,商家跟孩子做这笔生意,极有可能最终需退货退款;然而同样拿几千元在网上买个游戏装备、给游戏账号充值,是否能一概认为“实施了与年龄、智力不适应”的民事行为?毕竟玩手机游戏,对孩子而言并不算什么过分行为。
    许浩说,《民法总则》第十条明文规定,所处理的民事纠纷,如果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一般能够打赏主播、游戏充值的未成年人都超过了8岁,比如在10—17岁这个年龄段,的确是存在着一个比较尴尬的认定情况,这往往需要法官进行自由裁量。但正如总则第十条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些行为,即使孩子用的是自己的压岁钱,也不能说是一种值得社会鼓励的行为,如果走上法庭,法官很可能会考虑到孩子年龄、阅历所带来心智不健全等因素,酌情要求平台或游戏公司退款。”
  法官表态
  证明“打赏”是未成年人操作有些难度
    审理过大量涉未成年人案件的通州法院法官陶涛有着相似的看法。他说:“未成年人打赏主播,我个人认为属于赠与合同,但对于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此种行为属于效力待定。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打赏金额过大,比如达到了几千元,就很有可能被认为‘其行为与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如果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拒绝认可,该民事行为则无效,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直播平台返还打赏的费用。”
    陶涛认为,有的当事人面对这种情况,不知道是该起诉平台还是起诉主播,他个人觉得,如果用户是把钱打到了平台的账户,那么起诉平台在法律上没有问题。对于此类案件,关键不在于孩子所支出的钱款到底是该归谁所有,而是要证明,打赏行为是由未成年人进行的,也就是说证明是未成年人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登录账户并充值消费的,但这一点较有难度。
    当然,与其对孩子乱花钱各种担心,不如提前开始培养孩子的财商意识。有青少年教育方面的业内人士认为,孩子上小学后,家长最好能引导他们独立购买一些自己的小件玩具,在交易行为中建立起对于“钱”的概念,理解钱如何来,该怎样花。甚至可以以孩子的名义,用压岁钱购买银行中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将收益交给孩子,由孩子自行支配,从而让他们在人生的初起阶段,意识到“投资”“消费”的最基础概念。 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