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1月25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3]
推出稳就业“大礼包”

我省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

  1月24日上午,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卢建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吴海亮,省财政厅副厅长陈向阳介绍了我省稳就业新政并回答记者提问。
  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
    加大稳岗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8年,全省共发放稳岗补贴4.3亿元,惠及2620户企业、130.6万名职工,分别比上年度增长了82%、33%。今年1月至12月底,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对基金支付能力困难的统筹地区,可以申请使用省级调剂金,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鼓励困难企业通过协商薪酬、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坚持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支持,对融资担保费率低于3%的差额部分给予补贴。同时,还要加强对政策性担保基金运营效果的考核评估,提高政策性担保基金使用效率。
    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个人贷款由最高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企业贷款由最高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2018年,全省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2亿元,预计今年可提高到6亿元以上。
    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加大省级创业示范项目支持力度,对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孵化服务期限由两年延长到四年,奖补资金由最高3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截止到2018年底,全省累计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169个,扶持入驻实体1.1万户。
  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
    为进一步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促进青年就业和成长,《实施意见》提出在全省实施“3年5万人青年就业见习计划”,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扩大人员范围。将见习人员由原来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艰苦边远地区、国定省定贫困县离校两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扩展到了16-24岁的失业青年。
    二是提高见习补贴。对见习留用率高于50%的单位,可按规定提高补贴标准。通过落实奖励性政策支持见习单位留用更多期满的见习人员。
    三是扩大见习规模。2019年-2021年,拟分别安排1.8万人、1.6万人、1.6万人参加就业见习,与目前每年1万人左右的规模相比,人数增幅较大,财政部门的资金支持力度也将相应加大。
  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
    对企业开展在岗培训所需的经费,按规定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可纳入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补贴范围,帮助困难企业缓解稳岗压力。
    支持各类机构和企业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给予培训补贴,并对其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按每人每天15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2018-2022年,全省拟每年组织培训100万名城乡各类劳动者。2019年,将继续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按照《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目标是再培训100万人,将困难企业在岗职工培训纳入全民技能提升范围,将岗前培训支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培训后就业率不低于30%、力争达60%以上。
  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2018年,全省共为2.6万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4439万元。2019年从1月1日至2020年12月底,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的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预计条件放宽后,申请补贴人数会增加1万人左右。
    失业人员凭居住证、解除劳动合同书等就业转失业证明或个人的无业承诺书,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对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由民政部门按规定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临时生活救助待遇。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临时性生活补助。通过综合施策,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帮助困难群众解困脱困。
  晨报记者梁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