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1月15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4]

请家政记得签协议

  晨报讯(记者 梁耀华)春节临近,日前,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请家政人员服务之前一定要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选择家政服务应注意以下几点:
    要找正规的家政公司,要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具有资质并能提供服务人员的健康证和上岗证;
    要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家政公司服务的时间、地点、价格、项目、标准和如果出现意外需要承担的责任;
    要向家政公司索要交费票据,注意留存协议和有效票据,作为出现问题或意外时的维权凭证;
    要看家政公司安全防护措施,注意查看公司是否为服务人员购买了人身保险,以免出现纠纷时消费者自己承担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