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12月28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3]

司法救助暖人心汾检为民助扶贫

  晨报讯 (记者杨美芳)12月25日,汾西县被害人杨某、郭某的家属来到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将分别写有“精准扶贫显实效,司法救助暖人心”“脱贫路上颂党心,司法救助暖人心”的两面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向该院司法救助表示感谢。
    据了解,汾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干警在案件排查过程中得知,杨某一家因爆炸案造成4人不同程度受到伤害,房屋大面积坍塌;郭某在校期间遭到伤害,身心受到极大打击。两家均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遭遇变故后更加贫困。在核实情况后,办案检察官及时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学敏汇报,并根据规定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对杨某和郭某进行司法救助,分别给予刑事被害人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近年来,汾西县人民检察院严格遵照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 (试行)》的规定,通过排查发现、入户走访等途径,严格依据司法救助标准,积极筛选国家司法救助对象,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体现人民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践行“司法为民”执法理念。
    此外,汾西县人民检察院还与县扶贫开发中心联合出台了《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全力促进精准扶贫落到实处》的实施意见,加强建立司法救助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国家司法救助融入精准脱贫工作经常化,发挥检察机关在民生保障大局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