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12月20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3]

财政部原副部长张少春出庭受审

腐败时间长达20多年
  12月1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财政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少春受贿一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少春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庭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1995年至2018年,被告人张少春利用担任财政部办公厅副主任、部长助理、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子女入学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98.0081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张少春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张少春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自今年5月8日,张少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以来,本案的具体细节就一直十分引人注目。
    公开资料显示,张少春出生于1958年2月,辽宁宽甸人,是东北财经大学金融系金融专业研究生,经济学博士。他的任职经历比较单一,长期在财政部工作。1988年至1989年,张少春任财政部办公厅值班室副处长级秘书,之后担任过财政部办公厅研究处副处长、新闻宣传处处长,财政部办公厅副主任、司长级秘书,财政部条法司、教科文司司长等职务。2006年11月,在担任了3年财政部部长助理之后,张少春履新财政部副部长,直到2018年4月卸任,张少春在副部长的职位上干了12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检方的指控当中,张少春的腐败轨迹,最早可以追溯到1995年,那时,张少春才刚刚就任财政部办公厅副主任、司长级秘书,时年35岁。
    在今年9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的关于“双开”张少春的通报之中,对张少春的问题有所表述:张少春违反政治纪律,违规打探有关案情,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公款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搞钱色交易,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而在最近的庭审之中,将近6700万元的受贿情节,坐实了“收受巨额财物”的表述。这样一名官员长期主管税政、预算、国防领域的财政工作,是对国家的严重腐蚀。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