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12月04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7]

被执行人玩失踪?依法查封强制腾房

  晨报讯(特约记者 靳彦)近日,由运城中院执行局牵头、盐湖区法院执行局协同执行,河津法院执行局在盐湖区依法强制执行了一起房屋腾退案。
    这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河津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运城市的一处房产,并对该房屋进行了司法拍卖。因被执行人无法联系,执行干警进行了强腾房屋,并邀请运城市河东公证处和河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监督执行过程。
    在当天的执行中,执行干警联系开锁公司开锁进入被执行房屋,对房屋内所有物品进行登记,并通知搬家公司将房内物品移送至指定存放地点。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家属委托其朋友接收了屋内所有物品。最后,执行人员将腾迁好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已受理的执行案件,河津法院将在第一时间实现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全部掌握,切实提高执行效率;集中采取限制性手段,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责任书送达三日后,被执行人仍不依照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的,立即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边控等强制措施。同时,执行局还将突出执行强制性,着重加大搜查、强制腾房、拘留、罚款、打击拒执等强制措施的使用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