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11月29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6]
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出台

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十三条”

  晨报讯(记者贾支瑶)近日,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研究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积极引导全省金融机构切实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从十三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一是加强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完善货币政策工具管理机制,引导和撬动金融机构加大民营及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二是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通过提供信用放款、完善抵质押率相关制度等方式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三是合理控制融资成本。充分发挥山西省利率自律机制作用,合理管控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四是用足用好债券融资手段。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民营企业发行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在我省试点。五是积极开展股权融资。支持民营企业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开展债转股,增加权益类融资,提高股权融资比重。六是推进应收账款融资。推进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推动政府采购单位和产业链核心大企业确认账款,提高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效率。七是推动对外贸易便利化。鼓励民营企业扩大对外投资,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八是夯实金融服务基础。优化民营企业账户服务,丰富民营及小微企业支付工具箱。九是畅通内部传导机制。督促金融机构通过完善内部制度安排,解决基层行“不愿贷”“不能贷”问题。十是增进银企互信。促进银行与企业信息共享和项目对接,提升融资服务效率。十一是强化考核监督。发挥好人民银行央行评级、宏观审慎评估 (MPA)、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正向引导作用,提高民营企业信贷投放考核评价权重。十二是建立完善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和反馈。十三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推动“信用山西”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参与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下一步,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将继续按照人民银行总行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强定向调控、精准调控和结构优化,发挥好“几家抬”合力,切实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和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