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11月26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3]

太原出台政策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达标将获10万元“奖金”
  绩效工资总量水平最高可达无收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总量的5倍,被授予优质服务示范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获得1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近日,太原市卫计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太原市关于进一步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能力激发活力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进行发布并做了详细解读。这是针对乡镇卫生院、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力不够、能力不足开出的一剂“猛药”,标志着以活力建设为抓手的基层卫生再改革拉开序幕。
  年底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编率要达80%以上
    为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引得进”人才,《方案》明确要求要落实好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公开招考力度,重点解决空编较多的问题,将编制到位率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医改考核体系重点推进,确保2018年底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编率达到80%以上。据介绍,目前太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编率已经达到65%。
    同时,要深化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方案》要求要充分发挥阳曲、清徐改革示范县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县域医疗集团建设,进一步理顺医疗集团管理体制,规范落实县、乡、村行政、人员、财务、业务、绩效、药械“六统一”管理,逐步建立起“人、财、物、责、权、利”一体化的“一家人”新格局,从体制机制上推进解决基层服务能力内生动力不足、水平不高的问题。
    各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还需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从基础设施建设、科室设置、设备配置、业务开展等四方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力争2018年3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基本标准,其中10%达到示范标准。到2020年所有基层机构达到基本标准,50%达到示范标准。
  服务费激励和保障医生下基层
  《方案》明确推进绩效工资改革,确保在基层“留得住”人才。《方案》调整财政补助方式和范围。在保持公益一类性质不变、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情况下,允许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收入,在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的结余至少90%返还给机构,返还部分不得冲抵公益一类财政供给项目。对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给予专项财政补助,人员培训、离退经费等给予财政补助并纳入年度预算。承担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保障完成服务任务和考核达标后按规定获得的补助资金,可作为一般性业务收入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重点用于保障项目所需的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统筹用于开展项目的人员技术培训等工作经费、专用检验检测设备配置更新等能力建设支出。
    提升绩效工资总量水平。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绩效工资水平可提高至不高于当地无收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总量的5倍。
    扩大内部分配自主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原则上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不低于50%,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合理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结合实际,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加班、值班、夜班、下乡及有毒有害作业补助等子项目。鼓励全科医生在签约服务中发挥骨干作用,全科医生及其团队签约服务费扣除成本后的70%用于技术劳务性补助,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在绩效工资中单列。
    加大上级医生服务基层群众的激励和保障力度。二级以上医院医生下基层的服务费用,原则上中级职称每小时不低于100元、高级职称每小时不低于160元。
    服务能力达标给予1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
    引进人才,还要确保人才“干得好”,太原市卫计委要求加大对市直市管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工作考核力度,纳入院领导班子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和院长任期目标考核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下基层服务人员的考勤管理和效果评价。市直市管医疗机构要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评价,强化对派出人员的考核,结果与职称晋升和劳务补助挂钩。各县(市、区)卫计局要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考核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定期组织职能科室、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专家和服务对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管理、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满意度等进行全方位评估和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考核机制。重点考核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工作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建立以签约服务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等内容为核心的签约服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
    规范考核方法和程序,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向一线科室和业务骨干倾斜原则。做到日常考核和终末考核相结合,季考、半年考核选择重点、薄弱指标,年度考核进行系统考核。积极探索“标准工作量比对法”,在评价标准制定上,根据服务半径、服务时间、服务效果等因素,进行差异标准工作量比对计算。根据服务流程采取分段式量化计分,使考核更加科学、合理。
    建立服务能力达标以奖代补机制。按照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建设标准,组织开展达标验收,对授予优质服务示范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1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分担50%。 晨报记者高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