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11月20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2]

吕梁中院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53.5万元

  晨报讯(特约记者何星洁刘也)近日,吕梁中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大会,对因执行不能而陷入生活困境的13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执行救助金共计53.5万元。
    在执行实践中,并非所有胜诉权益都能够通过法院的各项执行措施得以实现,执行能否成功还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当法院对被执行人穷尽了查控、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各种执行措施后仍查找不到被执行人财产,导致无法执行到位时,就是“执行不能”,也就是人民群众口中所谓的“赢了官司却拿不到赔偿”。据统计,在执行不能案件中,有较大一部分申请执行人因执行不能而陷入生活困境。
    为帮助该类申请执行人重树信心、渡过难关,吕梁中院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创新多元化执行救助模式,执行局的执行法官们全力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他们申请司法救助金。此次发放的13起案件均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害人有的被致残,有的家中丧失劳动力,均无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
    会议指出,希望此次司法救助金的发放能缓解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同时,吕梁中院将继续拓宽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方法,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帮助申请执行人维护合法权益,以强有力的举措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