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10月23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6]

万荣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晨报讯 (通讯员张晶晶)近日,万荣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委干部、企业界代表、相关乡村干部共计80余人到庭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峰伙同王坤某、王某宏、王某福、赵某贵随意殴打他人,致两人轻微伤,且任意损坏企业财物,并以威胁手段,多次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和接受服务,涉嫌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被告人王某峰为达到个人目的,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犯破坏生产经营罪。
    公诉机关认为,2017年以来,以被告人王某峰为首的恶势力人员,经常和其余四被告人纠集在一起,分工明确,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进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应以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予以惩处。
    审理中,经法庭组织,五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进行质证、举证及辩论。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