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10月22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

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支出能减多少个税?

  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开始为期两周的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10月1日已率先享受到“起征点上调”减税红利基础上,人们关心明年起用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的支出,能多大程度获得减税。
  ◎规定
  子女教育:学前学历教育支出每人每年扣除1.2万元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前教育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覆盖小学到博士研究生。
  继续教育:每人定额扣除3600元到4800元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个人自负医药费超1.5万元部分
    按每年6万元限额据实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由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万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首套房贷款利息:每年按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住房租金:无房者租房按每年9600元到1.44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万元(每月12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子女每年按2.4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万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万元的扣除额度。
  ◎算账
  月入2万元者可减税超7成
    记者以在北京工作的李某为例算了一笔账,假设李某本人为独生子女,儿子正在上小学,父母已满60岁,在北京没有购买住房、租房居住,自己正在攻读在职研究生学历,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四项专项附加扣除。
    假设李某月工资为2万元,在不考虑“三险一金”情况下,个税改革前按每月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计算,每月应缴纳个税3120元;今年10月1日以后取得工资,按每月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后的税率表计算,应缴纳个税1590元,税负水平降低近50%。
    在此基础上,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工资,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后,其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2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共计扣除4600元。
    则李某每月应缴纳的税款降为830元,比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前少缴纳税款760元,税负水平降低47.8%;比按照2018年10月1日以前每月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的税款少缴纳2290元,税负水平降低73.40%。
    专家指出,总体看,此次公布的办法较好地兼顾了公平和效率,减负力度超出预期,税收征管也力求简便易行,尽量避免让纳税人提供各种证明。鉴于该政策涉及面广、实施情况复杂,国家正在加快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防范虚假骗税逃税行为,确保征管风险可控。
  据新华社
  
  短评
  中年夹心群体这回真要减负了
    这一轮个税法修订,哪个群体受益最多?笔者认为,应该是上有老下有小,背负房租房贷,甚至还期待“药神”的中年夹心群体。
    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人:40来岁,工作勤勤恳恳,收入也不算少,对子女父母出手都挺阔绰,但对自己可能挺抠门。这其实就是当代中年夹心群体的群像。钱拿到不少,但是不经用。为什么?因为无论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还是赡养老人等,都是没办法挤水分的刚性支出,何况开支还可能不断增加。若自己还有上进心读点书,压力就更大。将这6项纳入专项附加扣除,就是为了照顾到不同群体的实际必要支出差异,让税收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更加精细精准。
    这份方案减负增收、促进消费的作用很明显。简单地说,以前是,赚得多、交得多;现在还可以是,负担重、交得少。
    这份方案还有不少闪光点。比如对于子女教育支出的扣除是按人头的,“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从政策效果看,这也为生育二孩的家庭减轻了一些负担。比如,考虑到非独生子女赡养的情况,也提出了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等多种方式,充分考虑到具体的家庭差异。
    还有人问:子女教育支出为何没有设置地区差异?虚假申报怎么办?赡养支出申报就能扣除,但谁知道是否履行赡养义务?其实意见稿已有说明,比如对于虚假申报,“应通报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五年内再次发现上述情形的,记入纳税人信用记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期待好政策早点落地。 陈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