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9月28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4]

三人冒险倒卖老虎皮

触犯非法出售濒危动物制品罪
  买卖东西本来是很正常的交易,但是有人却冒险做起了倒卖老虎皮的生意,这就构成犯罪了。近日,记者从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获悉,倒卖虎皮的三人已经被刑事拘留。
    据介绍,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鼓楼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得到一条线索,近期有人要来太原出售虎皮。经过两昼夜跟踪守候,民警于8月29日13时许,在太原市尖草坪区金桥东街某小区6号楼1单元2003室将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濒危动物制品的黄某、王某、张某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8月30日,经委托山西省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对黄某、王某持有的虎皮进行鉴定,该涉案虎皮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北虎皮。
    原来,犯罪嫌疑人黄某于2016年通过微商以人民币3.3万元的价格收购一张东北虎皮。2018年5月,黄某欲将该虎皮出售,便通过其女朋友王某联系买家。之后,王某让张某帮忙寻找买家,并许诺虎皮出售后支付张某相应好处。
    8月28日晚,黄某与王某通过张某牵线,与周某见面并欲将虎皮出售给周某,并约定8月29日上午看货。见面后黄某将虎皮展示给周某等人,双方在商量价格和鉴定虎皮过程中被民警查获。
    犯罪嫌疑人黄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濒危动物制品罪。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出售濒危动物制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