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9月14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

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范志民被“双开”

  日前,经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范志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范志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正确履行职责,明知服刑人员违反监规,重大立功情节不实,不符合减刑条件,仍安排出具减刑材料,违规违法为其减刑提供帮助,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服刑人员立功材料转递、帮助学生择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违规为他人处理费用。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范志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范志民,男,汉族,1963年11月生,山西洪洞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80年1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8月,任省监狱管理局狱政处副处长(2003年6月主持工作);2006年3月,任省监狱管理局狱政处处长;2016年5月,任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主任;2017年11月,任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