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8月31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8]
多措并举强力实施铁腕推进标本兼治

综改区展开环保攻坚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根据太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工作要求,即日起,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将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
    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改善综改区大气环境质量,为冬季采暖期大气环境改善打下坚实基础,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综改区制定了《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方案》确定2018年8月15日至10月15日为攻坚行动时间,重点内容包括扬尘污染防治,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工业企业提标改造,“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重点行业限产减排,散煤清洁治理,面源污染整治,中央和生态环境部、省环保督查交办重点案件整改落实等八个方面。《方案》要求,攻坚行动期间,PM10和二氧化氮浓度实现同比双下降;全面完成分散燃煤锅炉全清零,持续推进综改区“禁煤区”建设;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全面完成,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建筑工地渣土清运、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得到全面控制,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扬尘防治重中之重
    《方案》将扬尘污染防治列为重点工作,从施工工地、道路、渣土运输、垃圾清运、裸露地面、工业扬尘等多方面入手。
    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2018年10月15日前,建立全区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实施监管员、网格员、管理员“三员”现场管理制度。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6月1日以后,新建施工工地施工围挡全部加装不低于20厘米的密封型防溢座,所有工地围栏增设喷淋装置。4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住建、环保部门联网。10月15日前,所有已安装的在线监测设施全部完成数据比对监测,未完成比对监测和监测不合格的一律停工整治。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明确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费纳入工程费中解决;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加大财政投入,全区实行道路机械化清扫。采用“一吸二冲三洗四收五扫”(吸尘车进行吸附清除、高压水车对道路冲洗、湿式洗扫车对遗漏的路面进行二次洗扫、对路面积水进行清理、最后人工清扫)作业模式,定人、定时、定位置对辖区内道路进行机械化保洁作业。对重点难点路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全天24小时不间断洗扫作业,确保路面湿润。综改区财政重点支持,增加购置包括洒水车、雾炮车、湿扫车、吸尘车等道路抑尘硬件设施,硬件欠缺情况下应做到人停车不停。攻坚行动期间,每周开展全区大清洗活动。
    对区内道路和城乡(市域道路)结合部出口路段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对扬尘污染严重和破损严重的道路进行硬化、改造,建立日常清扫保洁制度,有效降低道路扬尘。
    渣土运输污染防治。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全密闭”“全定位”“全监控”的新型环保渣土车,还必须符合环保尾气排放标准。新增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是清洁燃料车辆。渣土运输企业必须到建设管理部申领渣土运输资质或在建设管理部备案。企业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安装统一GPS视频监控系统,并纳入综改区统一监管服务平台中监管。
    无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建筑垃圾准运证》和交警部门核发的《限行道路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工地;密闭不严、车轮带泥的车辆,一律不得驶出工地。渣土运输必须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到指定场所倾倒。对渣土车辆未做到密闭运输的一律查扣,按上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建立倒查机制,对违法渣土运输车辆,同时追溯上游施工工地责任。
    垃圾渣土全清运。集中各园区所有的环保渣土车、环保雾炮车、环卫洒水车和各级、各部门执法监管力量,规范运输、严格监管、杜绝抛洒。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垃圾渣土大清运。各项目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合理安排,力争在9月底前全部提前完成今年所有在建工程的土方作业,区内堆存的垃圾、渣土和拆迁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完毕,渣土清运后的场地全部平整绿化或绿网覆盖。对暂时无法清运的拆迁建筑垃圾,要建设标准化围挡,并实施绿网覆盖,为10月-12月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奠定良好基础。
    开展裸露地面整治。对裸露地面全面详查,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加强统筹、安排资金,实施绿化或者透水铺装、覆盖,全面开展综合治理。
    开展工业扬尘大整治。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工业企业的物料堆场和装卸、输送、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对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密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运输;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封闭方式进行存储,并设有洒水、喷淋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有组织收集,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生产现场和料场路面应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对未按期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并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
  多管齐下协力控污
  《方案》针对其他影响大气质量的污染源,打出“组合拳”,点面结合,防治污染。
    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杜绝冒黑烟现象。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出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全部清退;严格承用重型柴油货车管理,尾气排放不达标、燃油消耗不符合标准的柴油货车不得进入道路运输市场,所有柴油货车用油不得低于国六标准;加强散装物料装载治理,强化区内公路养护管理,加强城市道路抛洒扬尘治理联合执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工业企业提标改造攻坚战。对工业企业的物料堆场和装卸、输送、生产工艺过程中无组织排放进行综合整治,在采暖季来临前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逾期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并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对区内涉VOCs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8月底前列入重点涉VOCs企业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10月底前涉VOCs企业未完成达标验收的,全部列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攻坚战。
  2018年9月底前,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对关停取缔类的,切实做到切断工业用水、用电和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两断三清”;对整合搬迁类的,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升级改造类的,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企业未达到治理标准要求的,电力部门不予供电。
    重点行业限产减排攻坚战。化工、铸造、建材等大气污染贡献率较高及其他行业的喷涂工序在攻坚行动期间统一限产20%。
    散煤清洁治理攻坚战。9月底前建成“禁煤区”,全面完成农村清洁供暖改造任务,实施散煤禁售、禁运、禁用,坚决落实“一清二拆”,即清存煤、拆锅炉(火炉)、拆煤灶。
    面源污染整治攻坚战。对饮食服务行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企业一律停业治理,油烟净化装置不正常运行的一律高限处罚、限期治理。完成大型餐饮企业油烟在线监测设施试点安装。全面禁止露天烧烤,烧烤摊点全部入室经营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中央、生态环境部、省环保督察(查)交办重点案件整改落实攻坚战。
  按时序进度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的整改任务,坚决落实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交办问题整改。扎实开展“回头看”,坚决落实领导包案和属地管理职责,限期完成整改任务,按时限要求备案销号。
  加强保障务求实效
    建立环保责任体系。按照《方案》,综改区切实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成立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张金旺任组长,党工委各委员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和园区主要领导为成员,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全区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紧盯目标,挂图作战,切实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
    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导检查。
  各有关部门、园区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推动专项攻坚任务全面落实。建立督导机制,形成管委会领导带队夜间抽查、环保督查巡查办公室巡查、各园区负责人包区普查的工作机制,对各项任务开展专项督导,随时发现、及时公开、督促解决问题,确保实现全时段监管。对各相关部门和园区组织不利、推进工作缓慢、成效偏低的,对党政负责人进行公开约谈,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严肃追究责任。
    加大执法力度。对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对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治,对违法上路、超标排污的机动车一律查扣。充分运用按日计罚、停产限产、行政拘留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按照《关于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建立综改区党工委、管委会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园区参与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等部门衔接联动的工作格局,对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特别要在扬尘污染防治领域形成突破,加快办理一批行政拘留案件,有力震慑扬尘污染违法行为。
    营造氛围,全民共治。《方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优势,大力宣传攻坚行动的工作情况。建立媒体曝光台,对不按要求落实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向公众介绍重污染天气过程持续时间、影响范围、污染成因,组织各有关部门积极宣传采取的应对措施,满足公众知情权。
  晨报记者段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