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8月27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6]

由“扫黑除恶”所想到的

□高原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逐步深入并取得了可观的成效,今天我们重温这份《通知》时不难发现,《通知》措辞使用是相当严厉的,“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中央要求“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显然,中央层面所表现出来的决心已经非常凸显,早在1月13日结束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就明确提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其中就要求“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随后最高检也下发通知,对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明确部署,要求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
    “村霸”、“保护伞”这些名词容易理解,比较而言,百姓对软暴力犯罪还比较陌生。如拦路私自设卡收费、教唆智力低下人员在公路拦车收费、贷款公司指示追贷人员给予心理压力、农村换届选举中通过不正当方式拉取选票、炫耀逞强、恶名威胁、滋扰他人等等,都可以称得上是“软暴力”。无可讳言,软暴力犯罪所带来的硬伤害也是不可小视的,有时带来的后果甚至比硬暴力伤害更大。
    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动真碰硬向黑恶势力亮剑,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通知》可谓精准及时,笔者结合基层实情和本职工作有几点体会:
    1. 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的一场斗争,务必获得全胜。
    2. 近年来黑恶势力得到了一些遏制,但是还相当程度地存在于各个领域,随着打击力度加大,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的边缘地带,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
    3. 为了规避打击,黑恶势力“硬暴力”方式明显减少,暴力化特征弱化,多使用“软暴力”和非暴力,采取“能吓不骂、能骂不打、能打不伤”的招数,用言语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逃避打击。
    4. 披着合法外衣隐蔽性更强,黑恶势力大多以“公司”形式、依托经济实体存在,一些“转型”“漂白”的黑恶势力,组织形式“合法化”、组织头目“幕后化”、打手马仔“市场化”。
    5. 渗透的重点领域发生变化,从过去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为向物流、交通、校园、网络等领域渗透。还有构建非法高利放贷平台,成立所谓贷款公司,延伸黑恶势力犯罪,然后进行“软暴力”催债,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形成威胁。
    6. 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是全方位的重在基层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7. 扫黑就要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这个土壤就是基层腐败这个“保护伞”。凡是黑恶势力能够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根本原因在于有一顶或多顶“保护伞”,黑恶势力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而一些抵抗力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充当其“保护伞”,因此,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扫黑除恶”就要有一把强大的“扫帚”,就要调动多部门的行政资源,形成大扫除的综合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治理手段,形成强大合力,要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