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8月14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5]
我国师范生“免费教育”升级为“公费教育”

履约任教由10年调为6年以上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简称《办法》)日前印发,对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予以改进和完善,标志着我国师范生“免费教育”升级为新时代“公费教育”。
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适应新形势需要
  从2007年起,国务院决定依托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截至2017年,已累计招收免费师范生10.1万人,在校就读3.1万人,毕业履约7万人,其中90%到中西部省份中小学任教。“改进和完善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是焕发政策生命力的长久之需。”有专家表示,“研制出台《办法》,是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培养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的一项关键制度。”
调整履约任教年限改进履约管理政策
《办法》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调整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标志着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的确立。根据《办法》,国家公费师范生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两免一补”公费培养,以及毕业后安排就业并保证入编入岗等优惠政策。
  《办法》调整了履约任教年限,从原来的10年调整为6年以上,将惠及10万名左右公费师范生。据介绍,任教6年刚好能完成小学6年、初中或高中3年的完整教学周期,也为公费师范生营造更大发展空间。同时,《办法》规定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至少1年。
  《办法》还改进了履约管理政策,明确要求制定在校期间非公费师范生进入、公费师范生退出的具体办法,以及公费师范生进行二次专业选择的具体规定。同时,《办法》加大了政策保障力度。通过改进招生选拔方式、政府或社会出资奖励、加大师范专业支持力度等激励措施,吸引优秀人才报考公费师范生。支持各地探索免费培养、到岗退费等多种方式,扩大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提高培养质量。
切实保证入编入岗落实经费和待遇保障
  为确保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顺利实施、落实到位,《办法》提出了一些重点举措。
  首先是切实保证入编入岗。各地统筹调剂使用省内事业编制,采取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方法,解决公费师范生到中小学任教所需编制。
  同时要加强履约管理。公费师范生、部属师范大学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三方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细化和明确职责分工。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就业指导、落实岗位、办理派遣、履约管理等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政策等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落实公费师范生到中小学任教的编制;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经费保障。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