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8月14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2]

我省家庭经济困难患儿可享医疗费用补助

涉及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和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

  晨报讯 (记者 高慧娟)8月13日,省卫计委下发通知,为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为我省家庭经济困难的患儿提供一定医疗费用补助,减轻患儿的家庭困难,我省将继续实施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和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
  救助范围:全省
  救助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年龄18周岁以下(含)。
  2. 家庭经济困难,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贫困证明。
  3. 临床诊断患有符合项目要求的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并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临床诊断患有遗传代谢病。
  4. 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符合补助要求。

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
救助标准
  对患儿在2015年1月1日(含)至今,在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项目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给予1000元至10000元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 自费部分超过1000元(含),小于2000元的,补助额度为1000元,此项标准仅适用于国家级贫困县;
  2. 自费部分超过2000元(含),小于3000元的,补助额度为2000元;
  3. 自费部分超过3000元(含)的,按自付费用的85%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为10000元(含);
  患儿在获得第一次补助金(以基金会救助时间为准)之后可申请第二次补助。
定点救助机构
山西省妇幼保健院 0351-3360318
大同市妇幼保健院 0352-6249363
运城市妇幼保健院 15721696930
长治市妇幼保健院 0355-2052409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 0351-5620972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0357-2217881
忻州市妇幼保健院 0350-3032542
阳泉市妇幼保健院 0353-2155987
晋中市妇幼保健院 0354-8562068
省人口计生委科学研究所 0351-7246101

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
补助标准
  对患儿申请救助日期的上一年度1月1日(含)之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项目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一次性给予3000元至30000元补助。每位患儿的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 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小于4000元的,补助额度为3000元。
  2. 自付部分超过4000元(含)的,按自付费用的75%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为30000元(含)。对同一患儿同一疾病分次申请救助的,或同一患儿不同疾病分别申请救助的,项目只补助一次。
定点救助机构
山西省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0351-3361089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0351-3365411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 0352-2389106
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 0354-2051090
长治市妇幼保健院 0355-2050997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0357-2210851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 0351-5629558
运城市妇幼保健院 15721699052
泽州县妇幼保健院 0356-221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