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8月07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2]
运城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向社会公布两起抗拒执行典型案例

  晨报讯7月27日,运城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的通告》,并向社会通报了两起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通报了两起抗拒执行典型案例,一起为被执行人薛某某完全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但其既不申报财产又不履行法定义务,且长期躲避法院执行,虽然在侦查期间主动履行义务又主动投案自首,仍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另一起为被执行人杜某某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又不配合人民法院执行,采取拘留措施后仍然不履行义务,在执行法院将其逮捕后,能主动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谅解,使案件得以执结。
    文明军表示,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决战决胜阶段,运城中院将举全院之力,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同时中院将对全市两级法院所有未结案件进行一次再梳理,从2018年7月开始持续开展各种执行专项行动,所有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被执行人,要主动向债权人或者到执行法院履行义务,从通告之日起,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会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苏美文靳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