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8月06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4]

选购驱蚊产品 先看“低毒”或“微毒”提示

儿童尽量避免直接涂抹皮肤使用
  晨报讯 (记者 梁耀华)盛夏时节,各种驱蚊产品走热。面对五花八门的驱蚊产品,消费者究竟如何挑选和使用?8月3日,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就此发布了消费提醒。
    不管是燃烧型的盘式蚊香,还是电子蚊香片、电子驱蚊液,消费者选购此类产品先看产品包装盒上是否有“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标准”字样以及毒性等级。只有“低毒”或“微毒”驱蚊产品,消费者才可放心使用。
    驱蚊产品都是通过加热缓慢释放一定量的虫菊酯驱蚊成分,对蚊虫的神经进行麻痹,最后达到致死目的。虽然目前世界各国一致公认丙烯菊酯、嗅氰菊酯等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性能安全,但是消费者若长时间在密闭环境中使用,还是会对身体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消费者使用驱蚊产品时,一定要保证室内通风良好。
    消费者选购驱蚊液时,应选择浓度较小的产品,并且涂抹的量不要太多,儿童尽量避免直接涂抹皮肤使用。皮肤敏感的消费者,购买驱蚊液之前先把产品涂抹在前臂内侧,静待数分钟看有无红肿等过敏现象。一旦出现过敏现象,此类消费者应另行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