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8月06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2]
山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上半年我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0.8亿元

  8月3日,我省召开了全省人社系统年中工作推进会,会上公布了今年上半年我省在全民技能提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面的可喜成绩。还公布了今年下半年将实施的一系列社保惠民新举措。
  阶段性降低养老费率政策延长一年
    截至7月1日,全省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医疗生育保险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将同煤集团、潞安集团、同煤轩岗煤电、焦煤西山煤电、焦煤汾西矿业5户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共47.5万人的医疗、生育保险全部纳入了属地社会统筹管理。
    推进生育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在晋中市实行“四统一、一不变”。目前,晋中市参保人员生育住院在院直接备案,生育医疗费用在院直接结算,产检费用社保卡定额直补,惠及35万人。
    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把有条件、有需求的基层医院和外出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全部纳入。截至6月底,我省共与除西藏外的30个省(区、市)完成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6万人次,总费用达10.8亿元。
    全面推行总额预算管理下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医保复合付费方式改革,实现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目前,各统筹地区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100种以上,全省累计达到300种左右。
    阶段性降低三项社会保险费率。继续将阶段性降低养老、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长一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分别降至19%、0.7%。同时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大同、朔州2个市下调了20%,太原、吕梁、临汾、晋城4个市下调了50%。1至6月,全省三项社会保险降费共为企业减轻负担16.7亿元。
  实施高龄居民基础养老金倾斜政策
    我省退休人员较多,基金负担较重,属于净受益省。
    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用新办法计发退休待遇。公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人”(指2014年10月1日之前已经参加工作、《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之后才退休的机关事业人员)视同缴费指数,出台职业年金基金实施办法。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缴费档次由12个减少到10个,缴费标准由100至2000元提高到200至5000元。实施高龄居民基础养老金倾斜政策,加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完善缴费补贴调整机制。通过建立多缴多得机制,鼓励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提高待遇水平。
    落实好“三保险、三救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帮扶制度,加快委托商业保险经办医保业务试点,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
    失业保险不能满足于“保生活”,还要在“促就业、防失业”方面有更大的作为,要探索失业保险支持深度贫困县退出摘帽的扶持政策,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晨报记者乔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