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8月01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3]
太原市工商局、太原市消协发布《太原市集贸市场调查报告》

价格公示“打折扣”占道经营“老大难”

  今年6月1日至7月10日,太原市工商局、太原市消费者协会联合70名志愿者,深入太原市21个集贸市场查找“短板”,助力太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7月30日,太原市工商局、太原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太原市集贸市场调查报告》,针对集贸市场存在的“短板”,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投诉处理机制不健全
    【问题】在太原市21个集贸市场,每天均有消费纠纷发生。一旦消费者与经营者产生消费纠纷,市场管理人员都会将纠纷转交至相关辖区工商部门进行处理。此外,有些市场没有开通消费投诉热线,致使投诉渠道不畅通。
    【对策】集贸市场应制定消费纠纷调解制度及服务承诺,设置公开投诉电话、投诉处理记录本,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投诉电话。有关部门应重点检查集贸市场投诉处理机制、投诉电话、投诉处理记录、服务承诺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安全隐患问题凸显
    【问题】一些集贸市场,安全隐患问题凸显。主要表现在:砖木结构房屋设施简陋,防火性能差;电线线路老化、杂乱;消防器材缺乏,消防通道不畅;部分商户使用液化气做饭,人货杂居。部分经营食品餐饮的商户,卫生条件差。
    【对策】对经营户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建议经营户晚间不要留宿,使用电器和液化气要确保安全;集贸市场经营户可成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强日常巡查,相互提醒,相互协助,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存放、经营危险物品、违法违规私搭乱建等行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隐患的危害性;食品经营户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和食品安全。
  价格公示制度“打折扣”
    【问题】在集贸市场公示各类商品价格,有利于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然而,志愿者们调查发现,太原市多数集贸市场未设立价格公示牌或者设立的价格公示牌形同虚设。
    【对策】为规范经营者的明码标价行为,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整治力度,督促经营者对其经营的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切实规范集贸市场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市场内卫生条件难达标
    【问题】为节约成本,不少集贸市场管理方只聘请少量人员进行清洁工作,管理松散。在一些集贸市场,环卫设施使用及保洁不达标,活禽经营区域没有与其他经营区域相分隔,活禽存放、宰杀、销售三区域没有分离,公厕脏乱不堪等问题严重。
    【对策】加强市场环境整治和秩序管理,实行文明经商、文明管理;做好市场保洁工作,无垃圾乱扔、乱堆,下水道畅通,无污水横流、乱搭乱盖现象,做到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
  集贸市场公平秤出现损坏
    【问题】经过调查,志愿者们发现有的集贸市场,摆放的公平秤出现损坏却未及时修复,致使消费者无法使用。
    【对策】为提高集贸市场的计量诚信度,预防计量纠纷的发生,维护消费者权益,相关部门要对集贸市场公平秤设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除此之外,太原市集贸市场公平秤配置应做到 “三个全覆盖”:太原市集贸市场和蔬菜销售点全覆盖配置;所有集贸市场和蔬菜销售点主要通道口全覆盖配置;所有集贸市场和蔬菜销售点重点商品区全覆盖配置。
  占道经营问题严重
    【问题】占道经营是多年来集贸市场的“老大难”问题。在通道内随意堆放物品、违规停车等,造成集贸市场内部及周边多处交通堵塞。
    【对策】集贸市场管理方加强引导,让经营者不在市场内随意堆放产品,避免占道经营行为的发生;由行政执法部门取缔在集贸市场周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的摊点,清理整顿影响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不规范经营行为。 晨报记者梁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