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7月26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2]
男子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派出所连开4份犯罪记录证明被判违法

  连云港的朱某为了找工作,向派出所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派出所开具的4份证明,都说他有犯罪记录,朱某一怒将派出所告上法院。
    据了解,朱某曾因涉嫌贪污被羁押,但后来作撤案处理了。派出所根据其在警务平台查询的信息分别出具了4份相同内容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朱某认为派出所向其出具的4份《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事实根据,一怒之下,向连云港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违法。
    连云港开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记录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本案中,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内容是朱某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的强制措施,并非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犯罪,并不是真正的犯罪记录。
    最终,依法判决确认该派出所出具的4份《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行为违法。
    据悉,朱某已向连云港开发区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法院已受理。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据《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