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7月19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0]

李克强就电影《我不是药神》引热议作批示

强调落实抗癌药降价保供工作要进一步“提速”
  据中国政府网7月18日消息,李克强总理近日就电影《我不是药神》引发舆论热议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加快落实抗癌药降价保供等相关措施。
    “癌症等重病患者关于进口‘救命药’买不起、拖不起、买不到等诉求,突出反映了推进解决药品降价保供问题的紧迫性。”总理在批示中指出,“国务院常务会确定的相关措施要抓紧落实,能加快的要尽可能加快。”
    今年4月和6月,李克强两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并鼓励创新药进口,加快已在境外上市新药审批、落实抗癌药降价措施、强化短缺药供应保障。
    会议决定,较大幅度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将进口创新药特别是急需的抗癌药及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并研究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多措并举消除流通环节各种不合理加价,对创新化学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质量监管。
    “抗癌药是救命药,不能税降了价不降。”总理说,“必须多措并举打通中间环节,督促推动抗癌药加快降价,让群众有切实获得感。”
    “现在谁家里一旦有个癌症病人,全家都会倾其所有,甚至整个家族都需施以援手。癌症已经成为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头号杀手’。”总理说,“要尽最大力量,救治患者并减轻患者家庭负担。”
    李克强明确要求这项工作要进一步“提速”:“对癌症病人来说,时间就是生命!”在影片《我不是药神》讲述患病群体用药难题,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讨论后,李克强特别批示有关部门,要“急群众所急”,推动相关措施加快落到实处。
    令人欣慰的是,多个国家部委近期密集出台相关政策,就解决上述问题形成合力,一起“推着”进口药物提速上市、降价售卖。
  国务院正副总理先后调研
    今年的全国两会总理记者会上,李克强就曾明确提出“抗癌药品进口税率力争降到零”。由于该领域的改革涉及部门众多,李克强对此格外重视。全国两会结束后,李克强首次考察便选择了一家生产抗癌药的外企——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考察过程中,李克强不忘叮嘱企业:“希望你们生产的抗癌药等重大疾病药品价格能够更加优惠公道。这样不仅患者能够得到更及时的治疗,而且企业也能够实现薄利多销,使双方都受益。”
    总理考察药企为何选择外企?这从侧面反映出国内药企在生产创新抗癌药的实力还不够有竞争力。如果说协调外企主动降价只是“治标”,那么“治本”之策则要国人自己努力。对此,李克强同样注意到了。
    去年10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明确,要集中优势力量开展疑难高发癌症治疗专项重点攻关,并且他特意提出要在对外开放中提高竞争力,倒逼国内产业升级。
    这件事不光是国务院总理上心,副总理韩正7月10日同样赴国家医疗保障局调研,其调研主题为抗癌药降价、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等。
  解决“慢”的问题
    记者梳理后发现,进口创新药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引入国内时间太久,导致患者无法第一时间用上疗效最好的药;引入后售价太贵,导致患者无力承担用药成本。
    从国务院正副总理先后对此进行调研、表态中不难看出,此次对于该领域的改革,中央、国务院决心很大。那么,各部门是怎样落实的呢?记者发现,近期接连出台的改革政策分别解决了上述两方面问题,针对性很强。
    我们先来看上市慢的问题。
    此前,一款新药在国外上市后,动辄要等待数十年之久,国内患者才能买到。其中,HPV疫苗就是最有代表性的例子。这中间,曾饱受媒体和患者诟病的是我国的药物审批制度。
    专家指出,对于进口新药来说,在中国的审批周期是不能忽视的时间成本。读者都知道,一款新药在上市售卖前,一定要召集志愿者进行临床试验以验证疗效和副作用。那么新药在国外已经成功上市,意味着其已经通过了相关国家的临床试验。但是这份在国外做的临床试验结果,我国是不认可的。这意味着,要想进入中国市场,药企就必须在中国再走一遍临床试验,必须有国内的临床试验报告。
    这道上市审批的关卡近日终于被拿掉了。7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对外发布《接受药品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技术指导原则》,对接受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完整性要求、数据提交的技术要求以及接受程度均给予明确。
    这意味着,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国外已经上市的新药进入中国市场将不必重新进行临床试验。值得一提的是,在境外开展仿制药研发,具备完整可评价的生物等效性数据的,也可用于在中国的药品注册申报。
  解决“贵”的问题
    进口药之所以“天价”,成因复杂。
    首先,一款新药的研发往往要投入巨额资金和大量时间,对于药企而言,要想收回前期的研发、人力成本,高昂的定价似乎成了唯一选择。此外,进口药进入我国市场后还要经历层层加价:近20%的综合税率(关税、增值税);各层代理间的流转加价;医院还曾被允许对药物加价;除此之外,上述提到的审批制度客观上让药企需要额外承担一份成本:国外一项临床试验成本研究显示,临床试验各期花费的中位值分别是I期340万美元、II期860万美元、III期2140万美元。
    在两会总理记者会上承诺后不到一个月,李克强召开国务院常务会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并鼓励创新药进口。
    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至零,使我国实际进口的全部抗癌药实现零关税。较大幅度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更要多部门联动,从生产、流通、原料进口等各方面综合施策,真正把药品价格降下来。
    4月底,财政部发布《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了上文中增值税的减税幅度:自5月1日起,对进口抗癌药品,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记者注意到,此前中国对于进口药的增值税普遍在17%左右,相比于占比3%-6%的关税,增值税直接调至3%对于药品价格的影响会更加明显。
  政府将成为买方市场代言人
    上述降价措施效果如何?目前来看,还不太理想。
    医药行业的一线人员分析称,之所以售价上目前还显现不出近20%的降税效果,主要是因为现在市售的大批进口药为政策出台前就已经购入,其次在多层流通环节中,20%的税负红利并无法全部转换成售价降幅。
    那么,降价的幅度是否无法突破上述的20%了?这样的幅度显然无法被接受。目前,国际上多个国家也包括我国所施行最有效的降价手段,仍然是政府谈判后将药品纳入医保。
    所谓政府出面进行药价谈判,是借助国内市场作为谈判资本,来换取药品价格的降低。毕竟,纳入医保、不用全额自费的药品,在销售市场上会更受欢迎。
    在中国,第一次国家层面的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是在2017年。去年6月16日,有44个药品谈判分4组同时进行,企业方有2次报价机会,如果最低报价比医保预期支付标准高出15%以上,则谈判终止。反之,双方可以继续磋商,最后确定的支付标准不能超过医保预期支付标准。最终,有36种谈判药品被纳入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价格平均降低44%。
    国家医保局日前透露,将进行新一轮的医保准入谈判。记者注意到,在这轮谈判中,我国作为买家,又增加了一个筹码: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4月28日透露,5月1日正式实施进口药品零关税后,我国还将启动抗癌药品国家集中采购。“实施以抗癌药为重点的重大疾病药品专项集中采购,是通过集中带量采购,优化临床用药结构,降低用药成本,在降税基础上进一步实现降价效应,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上述人士表示。
    综合中国政府网、《经济参考报》、新华社、《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