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7月17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6]
河津法院持续开展执行专项行动

在电视台发布通告喊“老赖”尽快履义务

  晨报讯 (特约记者靳彦通讯员候建)为维护法律尊严及司法权威,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河津法院于2018年7月持续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并在河津市电视台、市区各大显示屏、河津风采等媒体发布《河津市人民法院关于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的通告》。
    通告明确要求,凡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主动到河津法院(执行局)全面履行义务,并逐条明确了对于未按要求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将视情节给予公开失信信息、司法拘留、罚款、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惩戒措施。
    河津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不断转变执行思维,灵活工作方式方法,充分挖掘执行潜力,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加快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利用新闻传媒公开平台,扩大执行工作影响力。
    此次在新闻传媒公开平台开展全天候、全覆盖的执行宣传,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执行专项行动”的一项有力举措,必将极大地扩大传播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效果和影响,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