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7月05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8]
部局专家讲授如何落实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提高认识狠抓落实依法履职确保安全

  晨报讯(记者张旭东)就如何落实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7月2日,部局政策研究处王天瑞副处长为我省消防部门及安监、国土等部门有关人员进行了详细讲解。
    《实施办法》于2017年10月29日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就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作出了全面、系统、具体规定。《实施办法》贯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等要求,总结消防工作实践经验,把握火灾防范客观规律,回应消防工作现实需要,对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出了明确意见,是指导新时代消防事业发展的重要文件。
    王天瑞是《实施办法》的起草人之一,也是《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释义与解读》一书的主编。他结合近年来发生在天津滨海、浙江天台、河南郑州、上海静安等地的恶性火灾事故,对出台《实施办法》的原因、“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具体含义、各级地方政府的具体职责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王天瑞表示,《实施办法》是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抓好消防工作的根本依据,切实做好消防工作、确保消防安全是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各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要深刻认识《实施办法》出台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上来,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