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5月31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6]

北京拟规定共享单车押金存放专用账户

  据新华社5月30日电(记者乌梦达)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30日对《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草案第二次审议稿)》进行审议。草案提出,建立健全共享单车押金、预付金管理制度,将押金存放在北京市开立的资金专用账户,承租人申请退还押金时,应当及时退还。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邹维萍介绍,草案提出,对于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并拒不改正的共享单车企业,将限制其车辆投放,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法停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人拒不缴纳罚款,交警可以扣留车辆。违法行为人不在现场的,交警在扣留车辆后,将公告违法行为人在15日内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