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5月15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8]
交口法院再安排再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公开举报渠道严惩涉黑涉恶犯罪

  晨报讯近日,交口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部署推进会精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武小明主持。党组成员、刑庭全体人员及研究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武小明宣读了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保护伞”,严惩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并传达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和县政法委刘青平书记的讲话精神。武小明总结了该院通过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设置专门举报手机号码、悬挂横幅等形式,让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所取得的成效及不足。
    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武小明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积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力投入到专项斗争中。二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三要加强协同配合,尤其是与公、检、司的横向协同配合,进一步明确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对一般刑事案件,要积极与公安、检察院协调配合;涉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线索的,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快速移送,确保“扫黑除恶”活动的力度和效果。四要加强普法宣传,多措并举扩大惩治涉黑恶势力犯罪的宣传教育效果。要选择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审理,进行“现身说法”教育。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充分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 (交口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