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5月04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
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今年初中小学招生公办民办同步进行

  为着力解决“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5月3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我省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做出安排,同时公布了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起始年级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
    各市要统筹义务教育与普通高中、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户籍学龄人口与随迁子女、一般群体与特殊群体、招生入学与学籍管理等工作,整体谋划制定本地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县级政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统筹推进联盟校、集团化办学、大学区制等办学模式改革及资源配置,合理划分片区、科学确定入学方式,扎实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全部达到标准班额,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各市要结合实际,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保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
  全省普通高中“阳光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和学籍注册。各市要根据区域内初中毕业生数量、高中阶段学校布局结构和规模等因素科学编制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控制20轨以上和4轨以下(含4轨)的普通高中,有序推进乡村高中优化整合。高一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逐步消除普通高中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和4000人以上超大规模学校。各市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分配比例不低于60%,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和贫困地区初中倾斜。各市要因地制宜将民办优质高中纳入指标到校分配范围。
    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组织招生,不得超出省定招生范围乱招生,不得超计划、无计划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录取到其他学校的学生。考生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注册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市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不得超出省定招生计划注册学籍,强化学籍管理对规范招生的重要作用。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限于音乐、美术、体育类,纳入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招生数量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公办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
    普通中小学生转学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对不符合转学规定、在校生数超过核定办学规模的学校一律不得办理学籍转入手续。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实行统一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实行民办学校招生公开承诺制度,任何民办中小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工作,不得与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以各种形式联合组织、选拔生源。严禁采取统一笔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严格实行均衡编班规定,严禁民办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快慢班、重点班。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应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具体比例及办法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逐年提高。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
    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统一的招生程序、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不得以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奖励考试成绩排名靠前学生、奖励招生人员、虚假宣传、与学生提前签约、要求学生提前交费、委托或变相委托社会个人和中介有偿招生、自行组织考试测试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严禁通过提前组织招生或利用“借读”等形式进行的变相“掐尖”行为。
  严禁宣传炒作“中考状元”
    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坚决制止违规提前招生和采取考试选拔方式遴选义务教育学校生源,严格落实《山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校外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双方责任,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严格监控、管理公办小学学生无正当理由提前大规模转入民办学校现象,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问题,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严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公布学生中考成绩,宣传、炒作“中考状元”等强化应试教育的行为;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中考成绩、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 晨报记者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