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4月26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

这位官员“不走寻常路”上网学习怎么贪

中纪委机关报:给自己挖坑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重庆市武隆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晓江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例。其中有个情节耐人寻味——张晓江经常上网搜索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手段和做法,采取“砍头息”的方式“放水”给有求于他的老板。也就是说,他借鉴别人贪腐“经验”找到了一条自认为既能发大财又安全隐秘的路子。比如,他借1000万元给一个老板,约定一年之后连本带息收回1360万元,可实际借出的只有640万元,并且多数时候不到一年就收回1000万元。
    对于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与报道,是用于警示教育的,目的是让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敬畏知止。然而,张晓江却“不走寻常路”,不是以案为镜、警醒自己,而是有样学样,模仿、翻新贪腐手段,妄图从警示案例中借鉴贪腐“经验”,借以瞒天过海。很显然,这不过是痴人说梦,再“巧妙”的贪腐伎俩,即使能瞒过一时,也瞒不过一世,等待他的注定是无情的纪法和冰冷的铁窗。
    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翻阅警示教育材料,不是出于吸取教训的目的,而是走过场、看热闹,甚至还有极个别人像张晓江一样,“研究”如何贪腐才能更加隐秘。这些人是典型的“两面人”,表面上口口声声高调反腐,表态时说着“震惊”“触动”“教训深刻”,背地里却视腐败为能耐,很羡慕别人轻轻松松就能敛财万千,过上奢靡享乐的日子。他们奉行的不是“权为民所用”,而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按捺不住的欲望推着他们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形势下顶风作案,在违纪违法的歧路上越走越远。
    殊不知,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借鉴贪腐“经验”是给自己挖坑,无论贪腐手段多么高明,花样如何翻新,都难以改变违纪违法事实,都难逃党纪国法的惩处。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