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4月24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
●关注《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之二

图“快”上高架单手玩“飞车”

省城部分市民骑电动车“没规矩”

  骑电动车逆行、走机动车道、载成年人上路……省城部分市民骑电动车违规的现象屡见不鲜。5月1日,《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这将对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促进城市文明建设等起到积极作用。
骑车载人较普遍
  从今年3月开始,在太原市新建南路南内环街交叉口,经常有交警对电动自行车载人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只要交警往路口一站,这类违规行为就会大大减少。
  4月18日8时40分,太原市新建南路南内环街交叉口没有交警执勤。记者在该路口观察发现,15分钟内有12辆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骑着电动自行车在路上疾驰,后面载着一位年轻女子。行至路中央,前方红灯亮起,该男子急刹车,坐在后面的女子身体迅速前倾,赶忙用双手抓住男子。
  据记者此前的了解,在省城体育路、建设南路、平阳路等道路,类似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的情况较为普遍。
为“快”闯机动车道
  8时56分,绿灯一亮,一中年男子骑电动自行车快速驶过新建南路南内环街交叉口,径直进入机动车道行驶。记者看到,不到10分钟的时间,就有17辆电动自行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并驾齐驱。
  11时30分左右,在府西街与三墙路交叉口,一位老人骑电动车带着孩子上了机动车道,附近执勤的民警忙上前劝阻。原来,这位老人看到非机动车道上车多,他想带着孩子早点回家,干脆就走到了汽车中间。“不到两分钟,您是第二位骑电动车上机动车道的市民,以后千万别这样了,太危险。”一位民警说。
  此外,太原市各条快速路上的每座高架桥都有禁令标志,提醒行人及非机动车不得驶入高架桥。9时40分,在太原市建设南路,一男子骑着电动自行车快速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很快就驶上高架桥。桥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小心地避让着这位“不速之客”。
单手骑行“高人”多
  4月19日11时45分,在学府公园门口,记者看到一位小伙子骑着一辆绿色电动车正在赶路。只见他一手抓着车把、一手接听手机。此时,一辆白色轿车正准备从学府街右转进入体育路。小伙子来不及刹车,电动车撞到了白色轿车的右后门,所幸车速不快,人和车都没什么大碍。
  当天,记者在建设北路小东门街口也看到了单手骑行的“高人”:有多位市民边骑电动车边打电话、发信息、抽烟。其中,一位女士一手扶电动车把,一手抓着个包子,一边骑车一边吃。还有一位男士骑一辆大马力电动车飞驰在路上,只见他左手持车把,右手打着手机,因为来不及刹车撞上了前面的行人,行人一下子摔倒在路边,这位男士忙停车,将手机放进了衣兜……
  记者在街头随机询问了10位市民,其中8人说,曾经亲眼见过一些年轻人骑车玩手机,希望他们能改变这样的危险行为。
晨报记者梁耀华高慧娟■相关条款
  《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七)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罚款:
  ……(四)驾驶时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的;
  ……(六)电动自行车载人载物超出规定的。
  第四十条……处三十元罚款:
  ……(二)以手持方式接打电话的;
  (三)有非机动车道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或者没有非机动车道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
  (四)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