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4月03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8]
祁县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晨报讯(通讯员王文静)3月22日15时,随着一声法槌的敲响,由祁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担任审判长审理的刘某交通肇事一案正式公开开庭审理,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进行了庭审直播。
    庭前,张军仔细阅读了全部案卷材料,认真研判分析了案情。庭审中,张军用语规范,有序安排控辩双方举证、质证,牢牢掌控庭审节奏。整个庭审活动条理清楚、程序规范,既保障了被告人在庭审中的合法权益,又使整个庭审过程合理流畅、简洁高效。
    庭审最后,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当场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
    院长带头办理案件,既是祁县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区域发展大局的体现,也是该院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改革的缩影。院庭长作为优质审判力量回归审判一线,亲自、直接承办案件,真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目标。
    今后,祁县法院干警将继续在院领导的带领和指导下,积极学习专业知识,不断积累审判经验,力争成为一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司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