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4月03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7]
垣曲法院刑事审判庭

奋战两年终结案忠诚担当获嘉奖

  晨报讯 (通讯员王鹏)3月24日,在垣曲县党委部门工作会议上,县委对垣曲法院刑事审判庭通报嘉奖,并奖励现金2万元。
    此次嘉奖是表彰该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在审结汉风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依法判处8名被告人,并成功退赃款284.28万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浮某、刘某等8人借“垣曲县汉风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名义,以高利率回报投资者为诱饵,吸收81名受害人存款共309.2万元,而这些受害人大多是生活拮据的老弱妇孺。
    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发现涉案主要人员未到案,部分受害人与被告人私下达成退赃协议,且已部分履行,但双方仍反复提出异议,使得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更为棘手的是,81名受害人所推选的两名代表出于个人利益,通过与被告人及家属私下接触已全额领取自己的投资款,事情暴露后引起其他受害人情绪极度不满,多次到县委、县政府群体上访。
    面对此种情况,刑事审判庭审判人员一方面紧锣密鼓依据案情审理案件,另一方面积极安抚受害人情绪,给其说法释惑,并对被告人及其家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说服,又多次远赴河南安阳、焦作等地调查取证,查实被告人相关资产情况。同时,积极协调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加紧侦查、积极抓捕仍在逃人员。
    经过审判人员的不懈努力,受害人开始积极配合法院审理和追赃工作。2018年2月8日,垣曲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8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刑,80余名受害人按全部投资额的90.76%领到共计284.28万元退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