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3月12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9]
长治市老龄办开展“老年法”宣传活动

加强老年维权服务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长治市老年人的法制宣传和维权服务工作,3月5日,长治市老龄办开展了2018年“老年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以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以及知识问答的方式,向市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简称 《实施办法》)的相关知识,过往市民纷纷驻足参与活动。
    市老龄办主任王慧君在为老年人讲解时说道:“新修订的《实施办法》是针对老年人权益保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发展老龄事业、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制度,对于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将产生巨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弘扬了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新修订的《实施办法》的了解和认识,将学习、宣传、贯彻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老龄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开创长治市老龄工作新局面。
    (长治市老龄办秦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