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3月05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
我省推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须持社保卡

  ■晨报记者乔静涛采写
    3月4日,生活晨报记者从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获悉,根据《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告知书》,2018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必须持社保卡办理。
  主要涉及四类人群
    此政策主要涉及四类人群: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即在异地居住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常住异地工作人员,即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异地转诊人员,即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
    结算时,参保患者需关注“三大目录”“三条线”。“三大目录”指参保患者跨省就医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标准。此“三大目录”可在就医地的人社部门网站查询,或向就医医院咨询。“三条线”就是参保患者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包括: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
  要提前办好社保卡并“关联”
    社保卡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身份识别的唯一凭证。所以,要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就必须提前主动办好社保卡。
    社保卡由省人社厅社保卡中心统一制作,由参保地县(市、区)人社局社保卡窗口进行发放。社保卡必须激活开通后方可使用,激活开通业务在参保地县(市、区)人社局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没有户口和身份证号的人员无法办理。
    社保卡需进行“关联”,才能在异地就医时读取到参保地医保信息。“关联”可通过参保地人社局社保卡服务窗口和“民生山西云”手机APP办理。此外,在参保地就医购药使用一次,也可实现“关联”。
    没有社保卡的参保人如急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电子版一寸白底相片,在参保地的县(市、区)人社局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即时制卡业务。领卡时在窗口一并激活开通。
  选择接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院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要选择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院,必须使用社保卡在就医地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办理住院手续。
    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参保患者,要主动与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补办备案登记手续;因病情需要在就医地转院就医连续转诊的参保患者,可通过电话、传真、手机APP等服务渠道(以参保地规定为准),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备案变更。
    出入院期间因系统故障、未持卡、卡未激活、未备案或转诊信息不符等原因导致异地就医不能直接结算的,经协调参保地经办机构信息部门仍未能在出院前处理解决的参保患者,可带齐相关就医资料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报销。
    此外,一些地区急诊入院人员也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