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3月02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3]

我省启动跨市处置消费投诉机制

在外受气回家投诉
  晨报讯(记者 梁耀华)3月1日,在“品质消费美好生活”2018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年主题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惠兰郑重宣布:“从今天起,跨市处置消费投诉协作机制在全省正式启动运行。”
    跨市处置消费投诉协作机制,指的是消费者在我省任一市县(区)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即可通过手机投诉平台、电话、信函、传真、上门等方式,向事发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也可向本人居住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只要消费行为合法,消费者权益就会得到政府的有效保护,形象地说就是“在外受气,回家投诉”。
    消费者居住地市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异地投诉3个工作日内,会及时通过网络将信息转至事发地市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事发地市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转来的异地投诉信息3个工作日内,会通过12315平台向异地投诉消费者发出是否受理的短消息。
    异地投诉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后,消费者会收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回复,并在退换货、退赔款等善后事务中得到必要帮助。
    跨市处置消费投诉协作机制的建立,不仅能够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减除消费者因四处奔波而产生的心理压力,而且还能提高消费投诉处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