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2月27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0]
稷山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力度大效果好实现执行开门红

  晨报讯(记者苏俊元通讯员樊杰亭 丁艳珍)稷山法院抓住春节前的执行黄金期,开展了“冲刺一月,突击执行;打击老赖,绝不松懈”的集中执行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实现了2018年执行工作的开门红。
    行动从2月7日开始,采取集中突击执行,不到十天时间,共出动警力100余人次,出动警车30多辆次,到金融、房管等部门查询50案次,司法拘留5案5人,拘传35案40人,实际执结52案,执行到位款286万元,保全金额50余万元。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胡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胡某给付张某2万余元。经查,胡某名下无存款,爱人还身患重病,但其家中喂养了十余只绵羊。实施三组段焕东经过耐心细致做工作,双方当事人同意用绵羊抵顶欠款。2月13日早上9时,胡某用三轮拉着他的七只绵羊送到法院,被张某领走。此案顺利执行完毕。
    申请人宁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杨某归还宁某31万元及利息。1月17日立案当日,法院给杨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冻结了其银行存款。随后,杨某主动与宁某和解执行,于2月7日履行完义务。
    申请人闫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标的80余万元。法院在审理阶段就查封了李某名下的所有财产。在执行阶段,实施二组又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随后,李某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申请人宁某与被执行人柏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柏某常年在外打工。得知柏某回家过年,干警于2月13日晚8时将其拘传回法院。柏某不再心存侥幸,打电话通知家人将5.1万元现金送到法院。此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