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2月14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4]

阳泉开出“禁燃”后第一罚单

  晨报讯 (记者 史克勤)《阳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实施以来,2月12日,阳泉开发区警方开出首张罚单,对郭氏三兄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予以行政罚款。
    2月11日21时50分,阳泉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接到群众报警,保晋路盛世华庭路段有人燃放烟花爆竹。随后,开发区公安分局保晋路派出所、巡特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发现盛世华庭小区门口的路面上散落着大量的炮屑。执勤民警当即对小区保安进行询问,得知小区内有一户人家正在为已故家人办“三周年”仪式,所以组织人员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找到郭某某等三兄弟,并将其带到保晋路派出所询问调查。面对民警,郭某某等三兄弟承认燃放了烟花爆竹。针对其违法事实,阳泉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依据《阳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和《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做出了行政处罚。
    关于罚款的具体数额,警方未予公布。有关负责人表示,罚款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禁燃令”实施后首次对这样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提醒人们引以为戒,遵纪守法,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