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2月13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2]

春节期间在外就餐谨防“被消费”

  晨报讯 (记者 梁耀华 实习生刘言)2月12日,太原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春节期间外出就餐结账时要仔细核对账单,谨防“被消费”。
    1月16日,任女士同亲友在省城小店区科技街阳光地带底商刘一锅筋头巴脑王府井店就餐。结账时,她仔细看了一下收银台打出的账单,发现多收了16元酒水费。经过交涉,经营者给出的解决方案是退还这部分费用。对此,任女士无法接受。2月1日,她将此事投诉至工商部门。
    为此,太原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有的饭店利用消费者随时加菜加酒水的习惯,有意通过“记花账”手法多收费用。因此,消费者一定要养成“先看账单后结账”的习惯,明明白白消费。一旦遇到此类情况,消费者可以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