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2月13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
省食药监局通报:

10批次农产品抽检不合格

  晨报讯 (记者 乔静涛)2月12日,省食药监局公布了206批次农产品的监督抽检结果,其中有10批次抽检不合格。
    畜内脏1批次不合格。太原市杏花岭区鑫荣达肉食店销售的牛肝磺胺类(总量)超标。
    水产品1批次不合格。太原市小店区张德兴水产经销部销售的鮰鱼恩诺沙星 (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
    蔬菜8批次不合格。太原市小店区小史蔬菜销售中心销售的长豆角、太原市小店区王炳海商店销售的长豆角、太原市小店区牛磊蔬菜经销部销售的长豆角、大同市南郊区红旗集贸市场长俊蔬菜店销售的豇豆克百威超标;太原市小店区马进楚调味品经销部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超标;大同市华林有限责任公司红旗广场超市销售的韭菜、大同市翔和瑞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朔州市百福时尚购物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超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药监局已依法通报农业部门,并采取了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